香港廉政公署起诉珠宝大亨谢瑞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6:25 北京晚报 | |||||||||
本报广州讯香港廉政公署昨天落案起诉香港著名珠宝商谢瑞麟等5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串谋向旅行社职员提供不当利益及向特区政府诈骗利得税。 被告包括:上市公司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TSL)前主席谢瑞麟、TSL主席谢达峰、TSL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钟婉玲、TSL副主席及行政总裁彼得·威尔登堡和泰通旅业有限公司董事威瓦·皮拉尔巴。
廉政公署在去年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上述被告。5人共被控4项罪名,包括3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不当利益和1项串谋行骗特区政府。 其中1项贪污控罪指控谢瑞麟涉嫌于1996年2月至8月期间,串谋他人向安排旅行团光顾TSL陈列室的旅行社职员提供佣金。 另一项控罪指控,谢瑞麟和皮拉尔巴涉嫌于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期间,与另外1人串谋,意图骗取特区政府的利得税。廉署表示,他们在案中涉嫌制造的虚假发票、协议和书信往来文件,显示了泰通旅业有限公司收取的真正金额,并向特区政府税务局隐瞒TSL直接或间接付予泰通的佣金。 另外两项控罪也是串谋提供利益的案件。所有案件今天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过堂,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