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者住院费可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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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6:26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我心里的石头这下终于落地了,下个月生病缴费就不用儿子担心了。”昨天上午,广州市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卡在光大银行开始发放,拿到医保卡后,50多岁的越秀区居民马爱华喜不自禁。《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去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已有39243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
据介绍,办理参保手续者中以广州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主,其中又以年龄相对较大者居多。 医保新政惠及170多万人 新政策预计将惠及140万可参保的外来工和35万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保者每月只需缴纳108.4元,就可享受与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的住院和特殊门诊报销待遇,一年最高可报销超过27万元。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受到了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热烈欢迎。 广州籍年龄大者参保积极 广州医保新政策出台后,该市户籍的大龄人员反响热烈,不少大龄灵活就业者纷纷表示,年龄增大以后,生病住院已经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不少人只好选择购买商业保险,而现在政府出台的政策,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心头大患。 外来工不参保企业要负责医疗费 据统计,截至上个月底,广州市有单位的100多万外来工中,只有1.3万人参加了“住院保险”。 按《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可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也可选择整体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统账结合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企业单位就该为员工医疗费负责”,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