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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代表为社情民生建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8:06 北京晚报

  王玉梅代表:北京应率先取消市场管理费

  “继续收取市场管理费一方面有损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也有损民众利益。”海淀团的王玉梅代表提交议案指出,北京应该率先取消市场管理费。

  王代表认为,市场管理费的依据是国务院1983年颁布实施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该办法实施的背景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市场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因此,政府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收取管理费,是合情合理的。市场管理费的用途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

  但现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政企分离、官办分开的要求,政府不再作为市场投资的主体,也不再经营市场。市场的开办和经营完全由市场主体完成。因而,政府收取管理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

  市场办管脱钩后,工商部门之所以继续在市场上收取市场管理费,其理由是办管脱钩后国家没有明文取消市场管理费。本次人代会上,市长在《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北京完全应该、也有条件率先取消市场管理费。本报记者孟环

  许槟代表:

  调整社区划分办法均衡社区服务设施

  西城团代表许槟提交了一份议案,希望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本市社区规划。

  许代表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要求社区建设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要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逐步构建居民生活的三级单元,即:基础社区(社区居委会,3千至1万人)、功能社区(4至6个社区居委会)和街道社区(10万人),把基层政府组织和自治组织的设施建设、生活服务、物业管理等各项内容统一纳入社区建设中。

  许槟说,当前社区划分基本依据人口、用地等自然形成的情况进行,这将对日后的管理和服务产生影响。现阶段大量新区不断形成,城市改造和建设速度惊人,而目前的社区划分对今后城市规划建设的变化情况考虑不足,容易造成社区工作相对滞后。另外,目前在规划上所有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都是按人口多少配置的,小社区就可能没有社区服务设施,而大社区则可能设有不止一个。

  许槟认为,目前,城市管理中的基层街道社区机构所承担的作用日益重要,城市基层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规划中都将依托社区完成,城市管理也都要依托社区去实现。但目前由于社区设置不合理,造成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不均衡。本报记者李莉

  钮小桦代表:

  让“法制副校长”名副其实

  “目前北京有134名检察官在全市147所中小学兼职任法制副校长,但是很多学校都感觉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够细,我觉得应该制订明确的工作制度,确保法制副校长工作到位,针对性更强。”昨天,东城团代表钮小桦提出这样的建议。

  公安部要求,2005年底前要实现所有的中小学都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目前北京所有的中小学都已经设置了法制副校长。但是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是很明显。一般是每学期开学时讲一次法制课,放假前再讲讲如何遵守交规,怎么自我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并不强。

  “青少年犯罪问题应该得到更多关注。”钮小桦说,“既然学校设置了法制副校长,就应该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学校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都应该成为课程建设的一部分。首先要解决法制教育无读本问题。”

  钮小桦建议,法制副校长应定期列席学校会议,了解如何配合学校,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应该注重了解学生心理,不仅要做学生的工作,也要做家长的工作。本报记者李莉

  目前北京市多数小区仍由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管理,由于建管一体引出的物业纠纷屡见不鲜,还出现了多起因维权纠纷暴力伤害业主的恶性事件。为此,高扬等12位人大代表建议,应该通过实行开发商与物业建管分离的办法,解决物业纠纷。

  代表们建议,北京市应该依据2003年颁布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建管分离的执行细则,明确规定开发商的子公司不得从事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从而切实解决北京多数小区物业纠纷的源头。针对已经由开发商指定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应该明确支持小区业主更换物业公司的合理要求,并由建委等相关部门监督进行相关交接。

  为避免开发商与现行子公司在实行现有小区物业更换时干扰招投标工作,在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至聘定新公司期间,物业管理由原开发商子公司代管,此间发生的

物业费用由开发商承担。物业纠纷产生的因素非常复杂,因此政府在积极引导公众树立守法意识的同时,更要尽快规范物业管理,健全相关法规,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矛盾。本报记者丁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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