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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中学生宿舍楼上坠亡 家长状告学校索赔30.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0: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住校学生在翻阳台帮同学取钥匙时,不慎失足,从4楼坠亡。学生家长以学校管理不善存在过错为由,将肥东县第一中学(下简称肥东一中)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4万余元。昨天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未当庭宣判。

  15岁中学生命殒阳台

  2005年1月6日晚9时30分左右,肥东一中住校学生张凯下晚自习回到宿舍,发现409房间的学生钥匙丢在宿舍内。一位同学到410室求助,希望帮助翻越阳台进入409房间取钥匙。张凯得知情况后,表示愿意帮忙翻阳台取钥匙。翻越过程中,张凯失去平衡,从4楼阳台摔到水泥地面上。张凯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当晚死亡。

  事后,张凯的父母多次和肥东一中交涉,希望讨个说法,肥东一中认为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张凯的父母以肥东一中不作为导致孩子死亡,将学校告上法庭。

  学校认为自己无过错

  肥东一中在法庭上辩称,学生公寓24小时有人值班,学生有事可以找值班人员反映,寻求解决。张凯并不是钥匙被锁在409寝室的学生,而是402寝室的学生,409寝室开不了门,对张凯并没有任何影响。张凯的冒险行为是其坠楼的直接和唯一原因,与学校的管理无关,其冒险行为学校无从防范,因此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有无漏洞存争议

  昨天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张凯的死亡经过均不持任何异议,但对于学校有无尽到管理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肥东一中的代理人表示,学校没有强制要求学生住校,事发当晚,张凯没有去找管理员反映,学校对张凯的冒险行为无从防范。学校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相关负责人均在宿舍熄灯时到宿舍查看后才离开学校,因此学校尽到了监管的责任。

  学校代理人还向法庭出示了张贴在学生宿舍中的公寓管理制度和值班人员名单及照片,说明学校张贴的制度里明确规定禁止翻栏杆,否则后果自负。

  对此,原告代理人认为,学校有管理制度,但不代表就能很好地去执行。学校仅在熄灯的时候才查看学生宿舍,而下晚自习到熄灯期间则无人看管,因此学校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同时,学校相关制度中所谓的后果自负,只能针对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适用是错误的。因此,原告方认定学校在管理上有漏洞,应当对张凯死亡承担过错责任。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可以协商解决。但原告坚持要以学校承认有过错为前提进行调解。对此,被告代理人表示要征求学校的意见后再作决定。

  (本报记者 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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