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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民警家属领到特补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1: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日前,宿州监狱民警孙宗信家属高兴地领取了10万元的特别补助金。据悉,这是省司法厅第一次向因公牺牲的司法行政系统民警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

  日前,省司法厅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组成的六个慰问组,奔赴11个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向因公牺牲警察家属发放了首批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和证明书。

  据统计,仅1980年到2004年,我省有14名狱警、1名劳教民警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有的是在教育改造现场被罪犯杀害的,有的是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而牺牲,还有的是因为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最小的英雄警察年仅20岁,为白湖监狱分局民警傅钧。1996年5月,他在与罪犯搏斗时壮烈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而全国,像傅钧这样因公牺牲的英雄警察有834人。

  据了解,此次发放的特别补助慰问金是由国家司法部和

财政部批准发放的,我省第一批共计17万元,其中宿州监狱民警孙宗信家属享受10万元特别补助金,一次性发放。另外14名因公牺牲警察家属将分别享受10万元特别慰问金,每年发给5000元,20年发完。预计总数为150万元。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长期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一线的民警,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是真正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体现。这项做法已被司法部纳入年度运作体系,保证其制度化、长期化,确保解决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生活困难,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

  (杨鹏程 传才 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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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补助金和慰问金标准

  对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因公牺牲民警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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