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要求:2010年新型合作医疗覆盖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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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2:2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记者近日获悉,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通知提出,全国试点县2006年数量达到全国县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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