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人大副主任夫妇 小保姆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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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5: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据山西晚报21日消息山西长治市原人大副主任郭某夫妇被杀害一案,昨日经过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凶手小保姆樊建青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经济损失192799.45元。 2002年4月,陵川县西河底村15岁的樊建青经人介绍来到长治市委家属院,被长治市原人大副主任郭某雇佣做保姆。因生活琐事,樊建青与郭某的妻子焦某产生了矛盾。
2005年4月3日凌晨2时许,樊建青从地下室拿了一把斧头,上到二楼焦某的卧室朝焦砸去,焦惊醒后呼喊,樊继续朝焦的胸部、头部乱砸,又用斧刃压其脖子致其死亡。惊醒后的郭某出了卧室在过道制止樊建青时,被樊砍伤。郭跑到一楼,樊追去持斧头朝郭头部乱砍,又将口罩塞在郭的口内,用胶带缠住郭的双手,将郭翻转俯卧在地,致郭某死亡。 法庭结合大量证人、证言及证据审理后认为,樊建青因生活琐事与人发生矛盾,持械故意致二人死亡,作案后盗窃被害人数额巨大现金,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 犯案时樊建青刚满18岁,但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根据国家刑法判处其极刑,并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192799.4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