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信用立法完成前期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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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5: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 记者从前天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获悉,北京市企业信用立法已完成前期专家调研。 据介绍,前不久本市首次启动了三项专家立法调研项目,企业信用立法就是其中一项。目前,该调研已经结项。
专家调研后建议,应整合各行政机关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并与银行的征信系统及社会其他管理机构对接,保证最大范围的整合。同时企业的信用信息还要包括企业主要所有者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一旦出现失信违信行为,企业主要所有者或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受到相应规范。有严重失信违信的,要对企业设立人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做出相应的限制。 据了解,企业信用立法已列入北京人大五年立法计划中,专家建议将起到立法参考作用。这是为北京市出台个人诚信法、政府诚信法投石问路。 相关专题:京华时报2006两会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