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大火“烤”问荷花池火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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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7: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前日下午发生在荷花池市场片区的“仓库”大火,虽然被消防人员迅速扑灭。但这场大火的起火原因是什么?起火房间的货物老板为什么迟迟不现身?受累住户的损失该谁赔偿?昨日,记者继续进行调查和采访。 事主现身 货物老板深夜回蓉
昨日上午,记者从金牛区消防大队得到证实,前日深夜,经过派出所和消防大队多次联系,在起火的1楼房间堆放货物的老板从绵阳紧急赶回成都,据悉,老板叫林志(音),浙江温岭人。 回到成都后,林志到肖家村派出所接受火灾情况的询问调查。林志的一位同乡讲,林志在荷花池市场生意做得比较大,在二仙桥一带有货物仓库。前日着火的居民房就是他专门租来存放和中转货物的,被烧的这批货物前几天刚从广东等地运过来。记者昨日几经努力,但未能联系上林志本人。 受累住户我们的赔偿谁负责? 记者昨日来到火灾受累户———3单元2楼曾翠华和3楼吴女士的屋内。曾翠华的屋内,几名湖北孝感的同乡在忙着清点陶瓷箱件数,临窗那一间已被完全烧光,陶瓷碎片撒落一地,“我们的损失都是因为他们着火造成的,我们该向谁索赔?我们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全垫在这上面了!”曾翠华显得很无奈。 3楼的吴女士情绪比前晚好多了,经过清点,她发现自己的损失不是特别大。记者看到,他们正将厨房内的箱子一件件搬出来,“早上物管来过了,说厨房内电线乱,又有天然气,叫我们不要放厨房里了。”吴女士说,一大早,街道办的人就在小区内对类似的“居民房仓库”挨家进行了检查。 火灾原因消防人员还在排查 金牛区消防大队杨志金说,前晚灭火后,他们整夜都留在现场,昨早,消防检查人员对屋内的电线路、天然气管道等多处进行了排查,查找起火原因。 记者调查市场周边民房纷纷变仓库 成铁宿舍的住户透露,该小区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居民房被荷花池市场内做生意的各地老板们租用或产权转让,几乎都用来堆放货品。走访:周边老房特别吃香 成铁宿舍物管告诉记者,“居民房仓库”现象在其他市场都存在。记者驱车在五块石、青羊小区生资市场、青年路、西南食品城等几个批发市场周边走访发现,市场周边“居民房变仓库”的情况比较普遍。市场周边的老房子尤其“吃香”,在肖家村一带,一个普通的小套间,每年都能收入租金上万元。 商家:民房当仓库方便省钱 荷花池市场管理方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成都市区如北站和二仙桥等地的物流仓库几乎都呈饱满状态。不少商家大多都选择了租用市场周边的居民房来存放货物。因为市场周围的民房当仓库,又近又方便,而且租民房的价格也跟专业仓库差不多。 监管:只能提醒无法干涉 荷花池社区的工作人员说,“居民房变仓库”现象,市场兴起时就有了,这也是消防部门和街道办平常重点关注的区域。 变成仓库的居民房,不少房子电线老化,消防隐患多,加上不少商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差,他们日常检查时经常遇到尴尬,因为这些房子平常不住人,绝大多数时间大门紧闭,即或是碰到人也多是提货的小工。发现居民房堆满货物,社区工作人员也只能提醒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却无法干涉。街道办和消防部门早就创立了通报制度,希望居民和商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房仓库”一经发现就互相监督和举报,但这样做的效果甚微。记者李逢春摄影刘陈平 新闻附件 消防条例:民房变仓库违规! 消防部门引用《四川消防条例》认为,目前成都市各大市场周边居民用房成市场仓库的现实,已经涉嫌违反该条例的第6章第55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或防火条件”,按规定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处罚,按条例精神,房东和货物老板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律师:希望《物权法》快出台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胡庆治律师告诉记者,一个居民房内怎么样才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堆了多少东西,占了多大面积,法律上都无具体的界定,这也造成现实中消防部门和政府部门管理难的尴尬。相信不久的将来,《物权法》的出台和完善,会对市场周边的居民用房改作市场仓库的现象有约束和改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