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企员工屡遭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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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7: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通讯员耿晶)在海南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的小梁,工作1年后企业才给他上社会保险,而且还是以最低工资额交纳的,为此他的工龄将减少1年。和小梁一样,如今在海南一些民营企业就业的员工,普遍遭遇过类似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交纳社会保险、工资被拖欠等权利屡被侵犯的问题。 据日前致公党海南省委在今年省政协会议上提交的一份“关于加强维护民营企业员
政协委员们认为,政府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干预和查处力度不够,主要是劳动执法的力度不够。由于受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劳动力流动性过大,原有工作机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要求。政府执法的缺位进一步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此外,不少民营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而职工更是对劳动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知之甚少,再加上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为获得或者保住就业机会,不到万不得已,对一些违犯劳动法的行为能忍则忍,也助长了企业侵权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委员们的提案已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海南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实施,在今后3年内,力争使各类企业均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该省人劳厅也表示将加大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力度,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