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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部门新规:金融企业进京最高补助一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9:29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王海亮

  晨报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单位在去年2月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于近日出台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金融企业在京新设或新迁入京,将获得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实施细则》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5单位联合印发。针对金融企业,《细则》规定将对在京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根据注册资本不同,分三级补助金额。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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