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珍贵民族文化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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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0:16 云南日报 | |||||||||||
民族村充满民族风情本报记者摄 【议案名称】昆明代表团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云南民族村建成民族文化抢救与保护中心的议案》。
【案由】云南民族村以真实的各民族特色建筑,以及各民族风俗风情、文学艺术等非物质文化的形象方式,综合展示了云南民族民间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通过多年努力,已发展成省内惟一的综合表现民族文化的4A级旅游景区。云南民族村建村以来,在尊重原住民文化习俗、抢救民族民间优秀的文化遗产、维护文化多样性特征、保持各民族文化差异性的格局、抢救民族民间优秀的文化遗产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努力,得到了各民族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认可和赞赏。 【建议】为更加有效地抢救和保护一些濒临消失的珍贵民族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对外展示和弘扬云南各民族绚丽多姿的民居、民俗、服饰、民族民间工艺品和艺术表演等优秀文化,拟建议将云南民族村建成云南民族文化抢救和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在省民委的直接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方式开展工作,由云南民族村依托其独有的资源优势和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具体承担云南各民族文化的挖掘收集、整理研究、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最终实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和弘扬传播的目的。 记者张雅棋(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