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求关闭全省非法煤矿750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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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0: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一月二十日电(张墨 晋峰)今天,山西省府办公厅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对未领取安全许可证煤矿矿井吊销证照实施关闭的通知》,截止到一月十七日,全省仍有七百五十座矿井未领取安全许可证。 据介绍,截至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批准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的矿井外,共有三千四百零一个矿井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六十个矿井于二00五年年底前已受理
山西省府办公厅的公告称,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日报》公告吊销七百五十座关闭矿井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公告证书、执照编号,声明作废,逐矿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这些矿持有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工作资格证的矿长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注销其在关闭矿井的任职资格;如证件在有效期内另有任用的,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确认其资格并变更到他矿任职。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矿井,要建立对已关闭矿井定期的巡查制度和监控网络,防止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关闭矿井职工、从业人员的工资结算和遣返安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