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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坐堂主审 公安局长出庭应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3:1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平阳县法院对2006年第一起行政官司———原告白希想与被告平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争议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院长王旭东坐堂主审,平阳县公安局局长李伟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这在平阳县还是首例。此举引起该县人大常委会关注。

  《温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适用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本市范围内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案件出庭应诉工作。根据该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机关首长必须出庭:一是本年度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社会影响重大或涉案标的金额巨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人民法院或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建议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白某与被告平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争议案件,系今年平阳县公安局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平阳县公安局为落实该办法,决定由李伟局长亲自出庭应诉。平阳县人民法院一法官称,李伟的出庭应诉,为今后平阳县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温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带个好头,强化了行政机关首长法制观念。朱直勤杜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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