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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监守自盗哥哥帮忙销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利用担任公司仓管员之便,弟弟曾某猷将公司总价值35万余元的电路板盗出,然后交给其兄曾某恒进行销赃,竟将电路板卖回给曾某猷所在公司,结果二人被检察机关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和销售赃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3年5月至6月间,曾某猷利用担任厦门某公司仓管员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公司备件仓库内的26块电路板(其中已估价25块,价值人民币355150元)盗出。之后曾某猷指使其
兄曾某恒化名“王新海”以“济南北极贸易公司”的名义销售其中的4块电路板。

  2004年4月至2005年2月间,曾某恒将3块电路板卖给曾某猷所在公司,得赃款人民币89114元。2005年3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曾某猷,3月11日抓获曾某恒。

  检察机关认为曾某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务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曾某恒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销售,应以销售赃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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