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 美容须谨慎 旅游防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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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2:22 杭州日报 | |||||||||
据新民晚报消息:中国消费者协会20日发布了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美容机构和美容产品,春节期间外出旅游时加强防范意识。 中消协警示道:消费者接受医疗美容一定要选择有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机构;谨慎对待美容服务和美容产品关于功效的宣传;接受美容服务前,要签订协议,明确美容项目、内容、权利、义务,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纠纷,并切记索要发票、凭证。中消协提醒参加旅行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