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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公民可请人大释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2:32 海峡都市报

  N据《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一部法律或者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公民能提请人大释法的机会过去是微乎其微。而这一局面现在有了突破。记者18日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机构1月13日以高票通过了一部规定:成都公民如果对本市的地方性法规理解有分歧,可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法规解释。

  这部规定的全称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解释的规定》,它在全国地方性立法规定中首次明确提出,公民如果认为该市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某些条文需要明确具体含义,或对法规条文的含义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意见等情况,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法规解释。该规定的出台,填补了该市没有法规解释案的空白,使该市走在了地方人大立法解释工作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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