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向低保户伸手要“辛苦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3:24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21日讯 (特约记者郝伟)最近,忻府区不少低保户向本报反映,他们所属的居委会以不同的理由向他们收取费用,而且均未开具任何票据。1月17日上午,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家住忻府区利民街的低保户孙女士告诉记者:“上个月,我到利民西街居委会去登记时,居委会工作人员问我要了5元钱,而且没有说收的是什么钱。当时,看到有4个低保户
忻府区长征街办事处分管居委会低保工作的书记告诉记者:“我们并不清楚居委会向低保户收钱这回事。按规定,居委会不可以向低保户收取任何费用,他们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办事处没有让他们这样做,他们的做法完全是个人行为。对此,我们会落实处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