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将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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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5: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东)记者昨日获悉,省水利厅正式下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从水质、水量和水工程安全等方面入手,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全川8700万人员的饮水安全。对在饮用水水源地乱设排污口的将依法严惩。对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或经审查同意,但未按要求设置排污口的,将被移送环保部门,接受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此外,从即日起,全省各地还将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在全川范围内全面取缔肥水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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