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选址新标准 学校不与集市毗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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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7: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郭会桥 实习生 秦辉 报道:武汉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一规划对中小学学校选址、校园规划设计、学校规模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规划》要求,学校选址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为降低对学校的噪音污染,《规划》要求学校选址须与主干道、铁路保持一定距离。比如,学校教学用房的外墙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机动车流量超过270辆/小时的道路相邻,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当小于80米时,须采取隔声措施。 此外,规划对学校服务范围也有了明确规定: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公里,小学不宜大于0.5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