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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件议案予以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7:49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至1月20日上午10时,大会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22件,张家界代表团提出属于民族工作方面的议案1件。经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研究,大会主席团决定对其中的20件议案予以立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处理。其
他的103件议案中,还有10件属于立法案或法规修正案,但有的与上位法规定不符,有的缺乏案据,有的没有附法规草案。其余(包括张家界代表团提出的议案)都不是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惯例,这103件议案都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按有关程序处理。

  立案的20件议案中(详见A3版),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有梁肇洪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7号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办法》的议案等4件。财政经济方面的有1件:赵龙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保护机场净空的议案。教科文卫方面的有文志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训条例》的议案等2件。农业农村方面的有李建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制定《湖南省雷电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8件。环境资源方面的有唐向阳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议案等5件。记者 刘 勇 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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