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检察长:有一说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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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9:14 检察日报 | |||||||||
报道必须求实,一点不能打马虎眼,这是吉林省辽源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文生对搞宣传报道人员的一再要求: ——是“近30万元”吗?在送审的报道稿件中,有句“院里投资近30万元,建设了一个高水准的图书阅览室”。王文生检察长看到这里说:如果投资29万多元,可以说成近30万元,咱们的投资没有这么多,不能用这个“近”字打马虎眼,应改为投资20多万元。
——是“一些“吗?一篇送审报道中写到:“其效果在省检察院交办的一些重大案件侦查监督中得到了充分展现”,王检察长把“一些”改为“一件”,他说:是“一件”就写“一件”,不能用“一些”打马虎眼,向外界宣传自己的成绩很大。 在王文生检察长的严格要求和带动下,辽源市检察院搞宣传报道的人员更加注重求真务实,无论事实上、数字上,还是细节上,都一核再核,确保寄出去的稿件不失实,切实为检察宣传工作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