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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赔付死者38.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9: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鉴定结论显示:宋绪忠系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周庆利驾驶的机动车撞击倒地后,在尚不足以导致迅速死亡的情况下,被米广峰驾驶的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撞击并碾轧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记者王东王振国

  本报泰安1月21日讯本报一直关注的发生在泰安的急救车轧死求救者事件,目前有了重大进展。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依据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对事故责任方的责任重新进行认定,目前死者宋绪忠家属已经得到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38.6万元的赔偿金。

  20日,记者得到消息后赶赴泰安。死者宋绪忠的妻子王华伟说,目前泰安市公安局交巡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将原来的责任认定进行了“改判”。她提供给记者的第一份责任认定书(去年9月29日下达)说,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驾驶员米广峰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确定造成宋绪忠第一次被撞伤的当事司机周庆利与宋绪忠共同承担同等责任。

  王华伟说,去年12月份,泰安市公安局交巡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邀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对死者宋绪忠尸体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宋绪忠系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周庆利驾驶的机动车撞击倒地后,在尚不足以导致迅速死亡的情况下,被米广峰驾驶的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撞击并碾轧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死者宋绪忠的家属介绍,日前,泰安市公安局交巡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根据鉴定书,先后作出两个责任认定,首先是关于宋绪忠被周庆利撞伤的责任认定说:“确定周庆利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确定宋绪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宋绪忠随后又被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车辆撞击导致死亡的责任认定为:确定米广峰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确定周庆利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王华伟介绍,与医院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医院赔付死者家属38.6万元。死者家属表示,近期将通过法律渠道向周庆利主张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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