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母亲不堪重负溺死女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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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9:28 宁夏日报 | |||||||||
据《新快报》消息因不堪生活重负,将久病不愈的亲生宝宝扔进河涌淹死的母亲周模英20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模英的丈夫雄进(化名)表示法院判得太重,考虑上诉。 31岁的周模英是江西省新建县人,她和丈夫雄进育有3个孩子,最大的女儿4岁,最小的女儿在出事前还未满9个月。家里平时靠丈夫打建筑散工维持生计,一个月只有1000多元
2005年12月7日,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结束后,雄进哭着说原谅了周模英,两人在法庭上抱头痛哭。目睹此状,连公诉人都泪洒法庭。今年1月20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鉴于周模英杀死亲生女儿,已得到了丈夫的谅解,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模英有期徒刑1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