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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社区都建代理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0:5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1月 21日讯(记者林刚)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将在各市(区)、各镇(街道)、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中全面推开为民代理服务制。本市是全国首个在城乡基层组织中推行为民代理服务制的城市。

  根据规定,各市(区)要建代理中心,各镇(街道)要设代理站,各社区和村委会要建立代理点。代理事项包括工商注册登记、收养子女收养登记、核发残疾人证、老年人优
待证、户口登记迁移变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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