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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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2:17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人们大多关注大赛的奖牌,而忽视背后的艰辛。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意识有待加强。”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文志强等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制订《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训条例》。 “一名优秀运动员的培养需要从业余到专业5年至7年,甚至上10年的艰苦系统训练,目前社会对运动员培养的关心、关注还不够。”文志强代表认为,我省青少年儿童体育业
文志强代表在《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训条例》建议稿里建议,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经过市州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列为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训练网点,积极为国家选送优秀体育运动后备人才。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培训的运动场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