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打工者之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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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2:17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建议各地有关部门为外出打工者建立维权机制!”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何爱国代表提交建议呼吁。 何爱国代表说,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增加,我国每年有上亿农民离开家乡,到建筑工地、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打工,“打工族”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由于维权机制不完善,不少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屡
何爱国代表认为,打工人员权益被侵犯而得不到保护,不仅使打工者自己蒙受损失,而且还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建议各地有关部门在教育打工者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同时,为外出打工者建立一种维权机制,建立常设机构,可称为“打工者之家”,切实为他们申张正义,排忧解难,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及时地维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