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美附中原校长招生舞弊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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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2:52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专电 (陈俊杰 张洁)“中央美院附中招生舞弊案”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中央美院附中原校长金甲镇、副校长石良和教务部主任柯肇晴三人行为构成徇私舞弊罪,一审分别判处金甲镇、石良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判处柯肇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时驳回检方对三人受贿罪名及金甲镇贪污罪名的指控。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三人在招生过程中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指控成立。
法院在看守所向金甲镇和石良宣读了判决,两人当场均未表示上诉。柯肇晴在得知判决后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由于金甲镇和石良从2003年10月23日开始被羁押,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规定,金、石二人即日即可被解除羁押,取保释放,而柯肇晴一直在取保候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