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设民工法援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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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4:10 法制早报 | |||||||||
近5年来,全国城市农民工数量以每年300万的速度递增,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已超过1.4亿人 □本报记者 杜福海 2006年1月19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
近5年来,全国城市农民工数量以每年300万的速度递增,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已超过1.4亿人。目前,我国农民 工已成为推动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力量。 “律师作为促进改革开放和法治进步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对于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律师协会和律师,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关注并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如安徽省律协组建了律 师志愿团,北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还有许多律师志愿者,默默无闻地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全国律协会长于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出席在签字仪式,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秘书长杜英民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张秀夫会长现场向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转赠首期经费20万元。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介绍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有关情况。全国律协法律援助委员会副主任佟丽华律师介 绍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运行情况。 “安徽是农民工大省,在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以一个省的律师单独行动费时费力。”安徽省律师协会倪永生 秘书长说。 据了解,早在2003年初,安徽省律协组建了律师志愿团,首批参加的律师就达264名,最多时有1700多安 徽律师加入为农民工义务讨薪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问题,倪永生秘书长说:“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仅仅是 农民进城务工过程中易受侵害的权益的一小部分。” 全国律协倡议广大律师关心和参与这一公益事业。律师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协商、调解活动,使拖欠工资问题尽可能通 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律师可以接受农民工委托,以诉讼手段为其维权;对于群体农民工案件,律师可以收集和反映各 方意见,参与化解矛盾和解决纠纷;律师还可以就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建议,促进制度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