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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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7:20 北京日报 | |||||||||
全市法人代表: 2006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及单位全体成员致以节日的真挚问候! 随着《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2006年北京将迎来禁改限后的
一是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院内、楼顶、屋顶等区域的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 二是开展限放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单位的每一位员工了解限放法规关于燃放时间、地点、区域、品种、行为的规定,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依法、安全、文明地燃放。 三是春节期间,各单位,特别是八类禁放单位,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对本单位区域进行看护,及时发现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隐患。 四是不参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经营行为,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为首都市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贡献力量! 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