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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将分级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9: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今后,工商部门将依据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情况,将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也将确定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的食品品种,实行风险度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指
出,全国工商机关将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数据库,对每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登记台账和经济户口卡片,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最终实现与总局联网和省际之间信息共享。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进行食品风险评估,确定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的食品品种,实行对风险食品按名录监管。D044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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