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母亲溺死亲生女儿引起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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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0:13 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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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扔下河时,还在甜甜地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岸上的母亲看着自己不足9个月的女儿被河水淹没,立刻后悔了。她还想起了自己的另外两个孩子,于是放弃了原先寻死的念头,折回家中,躺在熟睡的老公身边睡去……前日,广州中院认定周模英溺死亲生女儿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她11年有期徒刑。(《江南时报》1月22日)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个亲生母亲竞把自己不足周岁的女儿,扔下水流湍急的河水
然而,在这个新闻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使笔者改变了对这位母亲的看法——事情的起因是,病了几个月的小女儿连续发烧了,周模英前后共花了600多块钱,孩子的病却不见起色。在这种情况下,于去年7月20日,凌晨3点多,周模英在院子里哭了十多分钟,就站起来走到河边把孩子放到水里…… 当知道事情原委和来龙去脉后,我以为,导致周模英食子的罪魁祸首——贫困,而不是母亲的冷酷无情。换句话说,是因为像周模英们“普遍的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惠及穷人的制度安排匮乏,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现实告诉人们,政府在设计制度时,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比如说,前不久,国家出台的中国医保改革政策。医保原则是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落后地区、先正规就业人群后非正规就业人群,再次非就业人群的梯次方式推进”。 其实,国家在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诸多方面,政策的制定者没有把贫困群体放在优先位置,而时下按照“先城里后乡下”的惯性思维推行政策就是一个佐证。目前,医保覆盖率城镇居民为42%,农村居民为10%,“乡下人”更缺医保,但按照“先城镇后农村”的“梯次”推进方式,无疑将“贫困群体”又排在相对福裕“城里人”的后头。其实,城里整体水平远远高于农村,长此以往,只能把“贫困群体”甩得更远,人为放大“马太效应”。 正是源于主流社会对穷人制度安排的欠缺,从而导致了大多数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如教育、医疗制度等方面的权利贫困。有一项数据显示, 50%以上的城市居民不堪医疗和教育费用的负担。当然更不用说收入只占城市居民三分之一、五分之一甚至更少且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农民了。 沉重的事实已经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于周模英们,不能简单地打击,而是应该更多地设计惠及穷人的制度安排——政府应在保障贫困人口的医疗与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更急需的公共品。惟有此,才能正真消弭类似的悲剧。 (作者:吴睿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