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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老人被撞伤不赔误工费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1:13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隋妍)享受退休金并被单位返聘的老人,受到人身伤害后不赔给误工费行吗?律师给予否定回答。

  63岁的李大爷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月薪800元。据讲,去年7月,他骑自行车在博物馆附近被一公交车刮倒,司机立刻将他送到附近医院,经诊断为踝骨骨折,为九级残。

  交警队经现场勘查认定,公交车方面负全责。李大爷的女儿说,当双方商量如何赔偿时,对方认为李大爷退休了,享受退休金,就不必再赔偿误工费。对此,李大爷认为,自己退休后依然靠劳动领取薪水,现因受伤而不能正常工作,由此损失的月薪应该由对方赔偿。

  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李大爷退休后依然工作领薪,身体受伤导致不能得到报酬,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时,应有误工费一项,有退休金不能作为不付误工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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