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假扮警察敲诈六卖淫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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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2:14 现代快报 | |||||||||
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曾因敲诈勒索入狱,出狱后继续犯罪:让同伙假装警察敲诈卖淫女。此案近日经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付某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2002年8月,因犯敲诈罪被判刑的付某被释放后,召集同伙宋某和许某商议:设计嫖娼场面,然后冒充警察敲诈。
当年12月4日晚上,付某结识卖淫女晓月,二人谈好价钱,入住酒店并发生关系。次日7时许,身着假警服的宋某和许某闯进来。付某以钱不够为借口,让晓月替他先交罚款。于是,晓月取出1万元换回一张收据。付某以作笔录为借口和同伙离开。此后,这三名罪犯用同样的方法敲诈卖淫女。 到2003年1月16日,他们参与敲诈勒索6人,所得财物价值3209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