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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工大为噪音“买单”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2: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为难以忍受楼下的水泵噪音,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助理实验师杨某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调换房屋并赔偿4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判令北工大支付噪音补偿费2万元。

  杨某称,自己于2000年住进了学校分配给他的一套住房,但他家位于一楼,与安装在地下一层的水泵只隔一层地板。水泵一工作,他家就跟着一起“轰隆”,而且水泵经常连
续工作24小时,严重影响了家人的休息。

  杨某认为,他居住的朝阳区双龙南里属于一类居住地区,按照有关规定,白天的室内噪音应该低于35分贝。但检测结果显示,水泵工作时,他家的室内噪音达到49.8分贝。他认为学校应对此进行赔偿。

  北工大说,杨某的房屋是学校从北京天鸿集团购买的,而且杨某是在实地看房之后,自愿选择的。学校也曾设法解决噪音问题。

  法院查明,北工大曾两次对水泵进行改造。目前杨某家中的噪音已经不高于规定的35分贝了。但由于杨家此前确实受到了噪音污染,因而法院判决北工大支付噪音补偿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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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中国社会科学院退休干部叶某在饱受水泵噪音困扰后,向社科院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换房。近日,朝阳法院判令社科院向叶某支付噪音补偿费2万元。

  叶某称,他的住房是社科院于2002年分配给他的。只要房子下面的水泵上水,他家就会产生噪音,而且次数极为频繁。

  法院审理查明,在社科院对水泵进行治理后,叶家噪音已经达标,但叶家此前确曾遭到噪音损害,因此社科院应赔偿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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