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加班车无权收“加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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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3:34 舜网-济南时报 | |||||||||
李先生从菏泽来电反映,称1月19日从长途汽车总站乘车返回菏泽老家,在半路上,车上一自称车主的人非要每名乘客交10元钱,说这是“加班车”,应该收取“加班费”。最后在车主不断催促下他交了钱,可总觉得心中有疑惑。 “这纯属违规乱收费!”省交运集团客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交通部门和客运站的规定,旅客在车站购买车票后,乘车包括乘坐加班车时都无需向车主再缴纳任何
这位人士还表示,如旅客能够提供违规车辆的车牌号以及乱收费证据,车站在查实后,一定会退还旅客多交费用,并对车主予以高额罚款和其他处罚。 (记者 王凯 实习生 王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