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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加班车无权收“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3:34 舜网-济南时报

  李先生从菏泽来电反映,称1月19日从长途汽车总站乘车返回菏泽老家,在半路上,车上一自称车主的人非要每名乘客交10元钱,说这是“加班车”,应该收取“加班费”。最后在车主不断催促下他交了钱,可总觉得心中有疑惑。

  “这纯属违规乱收费!”省交运集团客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交通部门和客运站的规定,旅客在车站购买车票后,乘车包括乘坐加班车时都无需向车主再缴纳任何
费用。即便是加班车档次高于旅客所购买车票的车辆,其中间差额也只能由车站向旅客加收,车主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这位人士还表示,如旅客能够提供违规车辆的车牌号以及乱收费证据,车站在查实后,一定会退还旅客多交费用,并对车主予以高额罚款和其他处罚。

  (记者 王凯 实习生 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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