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证办理手续被识破受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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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3:3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月22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孙悦 郝鑫城)一男子10年前在济南买了2000余元的原始股,他在过户时找不到卖主了,便使用一张卖主的假身份证前来办理换证手续。日前,该男子因使用假身份证被共青团路派出所罚款500元。 近期,共青团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在办理股票换证手续时使用假身份证。接警后,民警立即来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到派出所。经审讯,该男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使用假身份证者将被处以200-1000元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共青团路派出所给予王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