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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产权 分水分价:临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管理走向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4:36 山西日报

  本报讯近年来,临汾市委、市政府累计投入2.96亿元,完成各类农村饮水解困工程1733处,解决了2594个自然村89.97万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随着饮水解困工程的相继竣工受益,如何实施管理,才能走出一些地方“解困以后返困”的怪圈,确保这些工程能够持久发挥效益。临汾市经过实际调查研究,借鉴市场管理模式,建立了“市场养水”管理机制,让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逐步走上了市场化管理之路。

  所谓“市场养水”管理机制,即按照“强化管理、自我更新、良性循环”的思路,采取“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更新改造权”的形式,因地制宜,实施了多样化的饮水解困工程管理办法,并用政策法规加以规范。

  一、按照“谁建、谁有、谁管、谁用”的原则,明晰产权管理。对临汾市新建的1733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以投资构成的各种形式明确其产权。

  二、按照“分水、分价、市场养水”的原则,搞活经营管理。“分水”就是把生活供水和生产性供水分开,在综合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前提下,跨行业、跨产业扩展社会供水市场,千方百计增加生产性供水。“分价”就是对生活和生产用水制定不同价格。通过这种做法稳定生活供水市场,培育生产性供水市场,直接带动了当地畜牧、林果以及豆腐、淀粉加工等项目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使饮水工程成为群众的解困工程、脱贫工程、增收工程。

  三、按照“折旧、转养、提留”的原则,筹集资金,加强更新改造管理。“折旧”就是对经济相对较发达、产业结构已经调整到位、设计供水量与实际供水量比较相近或实际供水量大于设计供水量的工程,从水费中直接提取折旧大修理资金。“转养”就是在群众经济收入较少,而土地资源较为富裕的地方,通过乡镇村委协调,在供水设施的管理站附近划拨出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养站基地,并移交给供水管理者经营,管理者可以进行创收,收入除生产费用外都要上解到更新专户,用以弥补工程低水价运行的不足。“提留”就是从村集体积累中提留和村办企业的利润中提取。村委每年根据工程应提取的折旧大修额度,定时按要求额度上解折旧大修资金。

  四、建立宏观管理体系,构筑“饮水服务”网络。饮水解困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区域性的宏观管理体系。该市在各县(市、区)成立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站(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饮水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优化供水方案,协调解决供、用水纠纷,查处偷盗水案件,管理饮水工程折旧和大修理资金,提供技术和工程维修服务。从而形成了以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站为龙头,以集中供水管理中心为依托,以用水户为对象的饮水服务网络,使全市80%饮水解困工程逐渐走上了“自我更新、良性循环”的道路。

  临汾市在广大山区农村“建精品工程解饮水困难、强化管理走永续利用之路”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具体做法,得到山西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组的充分肯定,工程质量和管理工作综合评定为优秀,在全省树立了榜样。

  (裴振龙王婧)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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