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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一份温暖献一片爱心——大同:大病救助解民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4:49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化民通讯员杨晓明昝忠成) 今年46岁的赵金凤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相依为命,仅靠每月140多元的低保金维持生活。她又身患糖尿病,母女俩的医药费让生活更加紧张。大同市政府出台《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后,赵金凤以低保对象的身份享受到了大病救助。2005年11月28日,该市首次为大病救助对象发放就医优惠券,赵金凤和其他99名大病患者领到了1000元“救命钱”。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许多低保对象患病后无力就医,而传统的先看病后报销的医疗救助模式又将这部分患者排斥在救助范围之外。2003年,大同市尝试性地开展了低保定点医疗,将市二医院确立为定点医院,并开始建立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2004年年底,市政府制定了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低保对象大病救助工作。

  按照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了所列重大疾病且当年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扣除各种报销及补助部分)在1万元以下的,按20%给予救助,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按3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除了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外,医疗单位按规定也会减免一定费用。此外,对由于多种原因无法住院治疗,或病情稳定不需要住院治疗但需要定期检查和药物维持的城市低保对象患者,大同市从去年起,在享受定点医院给予就医优惠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放大病医疗救助优惠券1000元。

  到目前为止,大同市已投入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已有108名低保患者得到了救助。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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