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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可以,但别拉上国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6:5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1月20日,李宇春亮相成都某商场,以代言人的身份认养大熊猫“春春”。主办方专门从卧龙运来了一只一岁半的雄性大熊猫。当这位“神秘嘉宾”关在笼子里被抬上台时,现场顿时一片尖叫,闪光灯闪个不停,熊猫惶恐不已。(本报昨日A20版报道)

  李宇春掏钱认养了一只大熊猫“春春”,这种公益行为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有关方面的做法却让人大惑不解,为何要费尽周折将熊猫从“家”折腾到商场里呢?这样的活动
怎么看都像一场商业秀,地点在商城里,大牌明星出场,追星族云集。如此一来,熊猫“被迫离家”岂不成了给明星“捧场”的了。不知这到底是在为熊猫做好事,还是在拿其折腾?

  有关方面说这是“特例”,说明其明知这确实不合适,为何要做出“特例”,恐怕还是因为明星的招牌、商业的利润。可是日后若来了更大牌的明星,拿出更多的钞票?是否还会“破例”呢,恐怕很难说。

  如今的商业秀手段是千奇百怪,可倘若连“国宝”都不放过,都要被强迫上台“秀”上一把,遭一通罪,就无疑是一种悲哀甚至耻辱了。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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