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多部门联手 加强节前烟花爆竹监督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7:4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本报推出了《关注鞭炮伤人》的系列报道。春节前夕,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烟花爆竹的呢?

  据了解,为了加强青海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并推行烟花爆竹“归口管理,统一经营”的方式。各级工商和质监部门
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管工作。青海省土产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专卖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目前,省土产杂品有限责任公司从省外采购烟花爆竹时,须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请,经同意并签发烟花爆竹购买证和烟花爆竹运输证后才可以购买运输。据了解,凡未经省公安厅签发爆炸物品采购、运输许可证私自将烟花爆竹运进青海省的,一经查出,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予以没收和销毁。

  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为进一步强化城区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由治安大队牵头,会同有关派出所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即对城东区各销售摊点严格检查,防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宣传和检查。他说,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非常难做,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无视法律法规,擅自运输、销售、储存伪劣烟花爆竹。他们一般在烟花爆竹销售淡季进货,并用食品包装盒掩盖后通过公路运输到省内,并储存在居民区或出租房内,在检查时公安人员很难找到货物。据了解,目前,治安大队在城东区已查处城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5起,共计收缴烟花爆竹八百多件。 (记者 雅宁 张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