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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虽缺证据仍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7:51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董震通讯员商安岭顾业友

  本报济南1月22日讯济南市槐荫区一家实业公司否认农民工为他们施工的事实,在民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长清区法院法官查清了事实,在春节到来之前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实业公司在长清修建灵岩齐鲁战国影视城,长清区万德镇村民冯某组织民工承建了该影视城的部分工程。2003年12月工程竣工后,该公司尚欠冯某工程款12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2005年5月,冯某将实业公司告上法庭。

  诉讼中,实业公司不仅否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否认冯某曾经承建灵岩齐鲁战国影视城部分工程。在举证时,冯某只提供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一份,以及实业公司审计部部长李某签发的拨款单两份。

  由于冯某提供的证据并不完备,法院难以认定。法官询问了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他们都证实了原告提供证据记载内容的真实性。为此,法院认为,根据合同复印件、拨款单、证人证言,可以认定原、被告间的欠款关系属实。

  据此,长清法院判决实业公司偿还冯某工程款12万元。实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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