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专项应急9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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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7: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为了规范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务院近日发布9件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9件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适用于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特别重大飞行事故及涉外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以及涉及中国籍船舶、船员遇险或可能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其他海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等。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适用于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以及地铁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于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大面积停电事故。 国家核应急预案 主要适用于核电厂可能发生严重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于超出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跨省(区、市)的突发环境事件等。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适用于特大通信事故及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通信保障、通信恢复工作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