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厉打击监管场所刑事犯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8:34 检察日报 | |||||||||
本报南昌1月22日电(记者周文英 通讯员欧阳晶) 江西各级监所检察部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对在押人员行凶报复、脱逃、“牢头狱霸”等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2005年,该省监所检察部门共办理再犯罪案件97件121人,起诉89件111人。通过严惩再犯罪活动,有力地震慑了其他罪犯,达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