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0多城市解禁烟花爆竹 8个省会城市全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省会城市中,8个全部放开,15个有条件限制燃放

  新快报讯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经有200多个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放开了限制,有的是全部放开,有的是有条件限制燃放。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昨天报道,在31个省会城市中,已经有8个城市完全放开,有
15个同北京市一样,是有条件限制燃放,还有8个省会城市禁止燃放。

  昨日上午9时起,北京市五环路内585个烟花爆竹销售点正式营业,北京市民可以就近购买到几百种烟花爆竹。暌违了13年的爆竹声将在即将来临的新春佳节,重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响起。

  北京新修订的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规,删除了“禁止”字样,规定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地区,这些地区在除夕至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早上的9时至午夜1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还先后公布了燃放安全、销售管理等六项规定和条例,无论是销售网点、燃放场所,甚至到燃放品种都受到严格的控制。

  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了八大类禁放区域,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和其它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站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第八类是北京市政府认为比较重要的地方,如天安门广场和中南海周边为禁放区。

  (晓航/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