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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省属重点煤矿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15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巍)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管理,日前,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省国资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属重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矿务局)和国有重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改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具体排查整改方案。各省属重点煤矿要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渗水工作为重点,立即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如实上报集团公司(矿务局),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收到实效。

  通知强调,各瓦斯集中治理督导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凡在检查中发现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保持系统完好和正常使用的;通风系统不完好、不合理、循环风、微风作业的;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立即从危险区域撤离工作人员。

  据悉,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省国资委将建立联合督查和抽查工作制度。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事故隐患督查和抽查。凡发现自查、互查、联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的一律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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