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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企业上“行贿黑名单”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0:20 北京日报

  新华社重庆1月22日电(记者徐旭忠)为了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重庆市规定凡在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黑名单”记录的建筑企业,根据规定将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重庆市检察院近日面向社会开通了“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接受社会各界免费查询,凡被法院判“行贿罪”的人员,都将进入“行贿黑名单”。“行贿黑名单”正式启用后,
查询范围缩小为“行贿罪”,只要有法院判定的行贿事实,就会被取消承接政府工程的资格。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自行贿事实被法院认定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招标;10万元以上的,取消两年竞标资格;50万元以上的,3年内不得承接政府工程。如判刑超过5年以上的,终身禁入建筑市场。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掌握的“行贿黑名单”是确定企业“廉洁资质”的硬指标。今后,非政府工程的廉洁准入管理也将用上“行贿黑名单”。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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