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随便裁员 超过20%必需政府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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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企业发生经营困难,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20%,必须经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 记者今天上午9:00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对企业裁员作出新规定,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采取相对缩短工作时间、适当降低劳动报酬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
从2006年起,企业新裁减人员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屈凤丽) 新闻点 9:00 省劳动保障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