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 团伙偷项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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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2:2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判决了多起类似的案件,如以张某为首的8人,王某为首的10人,被法院判坐牢1年半至10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元。 2005年8月11日,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登上了开往虹口公园方向的川虹线公交车后车门,一人将魏某颈部一根价值5000余元金项链剪断后,再传给身边的其他的罪犯分子,待车辆靠站停车时作四处逃逸。次日,当这伙罪犯准备再次作案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拦
2005年7月27日上午,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窜至沪孙线公交车上,趁杨某下车不注意之际,用剪刀剪断他颈部价值5364元的金项链。杨某发现后,同伙罪犯将金项链遗落在车上。作者:□焦晓虹 通讯员 李鸿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