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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狱规定表现优秀服刑人员可回家过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2:2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作者 王凤梅) 在北新泾监狱服刑的雷迅(化名)正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自己离监探亲的申请批复。为了争取到这个机会,他一直努力改造,希望今年能与孩子过一个团圆年。记者昨天获悉,本周市监狱管理局将批复允许今年春节探亲回家的名单,届时这些服刑人员可在大年三十与亲人小聚。

  但并不是每个服刑人员都能争取到这样的机会。记者了解到,作为奖励性离监探亲
,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有期徒刑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等,只有全方位“合格”才有可能被批准获得“狱外行走”的机会。

  此外,每个监狱也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数进行严格控制。记者从北新泾监狱获悉,这次预备申请的有8个人,都是在监狱表现良好,且余刑不长的上海籍人员。他们将在大年夜上午离开监狱,然后到所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到、备案。在家期间,可以自由活动时间为72小时,到初三上午时,他们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回监狱,继续服刑。

  “与亲人团聚是一件异常欣喜的事情。”提蓝桥监狱一位曾跟踪拍摄服刑人员回家的宣传干警称,这与亲属到监狱探监的感觉很不一样。大家可以近距离地说话、吃饭,增进感情交流,而且因为时间短暂,所以大家都非常珍惜团聚的时刻,而家庭的温暖也使这些服刑人员归队后更加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刑务部的蔡警官表示,奖励性离监探亲是《监狱法》明文规定的,上海监狱也一直在严格执行这项人性管理措施。今年回家过节人员名单由各监狱报上来后,监狱局将在本周批复。其实不只是每年春节,其它一些节假日,各监狱也可以让服刑人员离监探亲,时间在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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